關於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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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現實與虛幻的分野,躍成玄靈裡的泡沫。
隔離了人世間所產生的距離感,恰似透過玻璃櫥窗來看著所有一切。
我只是一個努力成為平凡的人,並樂於享受有限的生命。
『生命的存在並不拘泥於特定的形式。』 風,如是說。
撕裂後的靈魂歸處,不是唯一的選擇,而那,也不只會是吞沒在黑暗裡的深淵。

2006年7月27日 星期四

[玄怪] 鬼食


曾聽阿媽說她看過鬼吃東西的經驗。
她年輕時有在做小工,就是蓋房子,運磚頭的那種小工。

有一天晨起要趕去工地,那個工地其實是某戶人家增建房舍,所以主家是已經居住在那邊的。
走著走著就在路上遇到一對老夫妻。



以前的人比較有人情味,即使不認識也會打招呼,我阿媽看到他們穿著很光鮮,就問『阿這麼早是要去哪裡啊?』他們回答說,『要回家去吃筵席啦!』

那對夫妻腳程走得很快,就先離去了。

阿媽到了那戶人家做工,中午主家請他們吃飯。
赫然發現,早上遇到的那對老夫妻也坐在席間,只是不同桌。

阿媽看著他們越看越覺得奇怪,就觀察他們,發現他們怎都不用碗筷夾菜,而是像野蠻人般直接把整隻雞啊魚的都拿來啃,吃相很不雅觀。

但是很奇怪的是明明看見他們拿起桌上的雞魚,而桌上盤裡的雞魚卻還在!以為自己看錯了揉揉眼,真的是還在啊!

阿媽就這樣好奇而看著他們,居然自己忘了吃。
之後散宴,要繼續工作,走過主家的廳堂,才看到堂上掛著主家的父母遺照竟然就是她看到的那對老夫妻........。

從此後,阿媽再也不肯吃祭拜過死人的東西,一直到她過世前還是緊守著這規矩。

2006年7月26日 星期三

[玄怪] 退靈

這段經歷發生於初入玄門那年。

整段故事有點零碎,所以得交代一下前言。
修友A與修友B與我是在網路上認識的,會成為好朋友純粹只是因為談得來,彼此的個性又幽默風趣,就這麼成為好朋友將近十年。

初入玄門時,這二位修友也同時入了門,討論之下才知道我們三個好朋友的相逢認識早已有了安排。
先說說修友A的狀況,剛與他認識時常邀約上台北喝咖啡聚會,但一直不明白為何他每次都交代安排聚會場所絕對不能離台北車站太近。
後來在某次閒聊中才知道,修友A以前曾在那附近遇過冤親債主,還差點要了他的命。
之後緊急送回家裡並請附近宮壇裡的主神降駕處理,才與他這位冤親談好條件,放他一馬。

條件內容是:從此以後不許踏入台北車站方圓之內,否則必追索性命不再輕放。

自此後,修友A謹遵交代,不再踏入台北車站附近,雖然他家就在火車站邊,即使有事上台北也絕對坐公路局的車子在交流道下車後轉乘。
而修友B的無形師是最早現世的,在我們幾位初入玄門時也給予過相當多的指導。

當入了玄門後那年三月,修友B與我領了旨令,而修友A也領取了支兵符令。
大老交代,修友A領取兵符令不光是形式上,還得有護法隨身才行。
可是卻指定要收服曾差點索了修友A小命的那名冤親!

修友A一聽此事非同小可,連聲驚呼不可!
但是大老卻指示此事是必定要辦的,因此還交代修友B的老師協助相關事宜。
接著大老化了五道符令,前三道是備以緊急狀況時需調用上天兵將丁甲的符令,後二道符是封印符,因為收服後亦不能輕隨人身,得經過煉化淨體後才可以當隨身護法。

二位修友只好硬著頭皮到了現場處理。
因為這名冤親雖然藏身在該地,可是安份守己並未作亂騷擾,反而還常護佑當地居民,也因此才有此機緣蒙受上天徵召隨有緣修者身邊隨修擔任護法。有此難逢機會,且大老慈悲介入化解他們的冤結,所以處理過程大致上相當順利,並沒任何意外狀況發生。

接著進入正題。

大老交代,陰魂之靈體屬陰,不能輕近人身,否則必定對人身產生危害,輕者倒楣運低,重者生病甚至會要了命。
因此收服回來後須先經煉化過程將原本陰體轉化為陽體才行。
煉化的方法是將封印魂體的碗放在神桌下(不可放與神明同一層,以表位階倫理),早晚燒香時順便點檀香,如此經過七七四十九日即可。
而且大老還說已指示他家神明協助處理。所以修友A就將封印的碗帶回家中並放在神桌下。

隔天他父親看見了就不許他擺放,叫他拿出去丟掉。
他父親曾擔任某神明乩身,還爬過刀梯試煉的,因此一看到就知大概,也痛罵了修友A一頓。

修友A緊急打電話給我問該怎辦?他要是硬放在家裡恐怕會鬧家庭革命,因此提議是否請大老協助收拾這狀況。
我聯絡家人馬上點香請示大老並擲杯指示,接著再請修友A送回,當晚我下班回家後再請大老升堂指示。
大老指示相關處理事宜後,還冷不防的撂下一句話:『修友A家中的神明連這簡單的小事都辦不好,為神不尊該當何罪!日後有所懲處這邊不再幫忙說情!』

其實當時我們也不明白大老這句話到底是啥意思。

到了該年六月時,開車去修友A家裡玩。
卻看見他家的神明金身都被放在神明案前的供桌上,並不在原本神案上位置,而且頭部都包上紅布。
當時剛入門也不懂到底是啥狀況啊,就問修友A那是怎回事。他卻說,他家神明相關之事都是他父親負責處理的,他一向不過問,所以也不曉得到底怎回事。雖然滿腹疑問,卻也不了了之。

直到八九月左右,修友A突然緊急聯絡我告知謎底,原來他家那幾尊神明都被他父親拿去退靈掉了!
退靈是什麼?以現代一點的話來說就是『免職拔撤』的意思。
那年修友A家中接連發生了許多事,像是家中長輩身體突然欠安,而修友A的兄長又遇到仙人跳差點吃官司等等,狀況一連串。
於是他父親就去附近宮廟裡請教,結果宮廟裡的神明降駕後指示,原來修友A家中那幾位神明平常都跑出去外面玩,只有家中熱鬧時才回來吃吃喝喝,並未善盡家神護佑的責任。
修友A的父親一氣之下就擇了個時日把這幾尊神明都退靈掉了。

這時候我們才明白,當初大老為何會撂下那句話的真正原因。
而我們也懂得了即使是修得功德福報為神配享香火,仍是有其行事規範標準的,若未盡心做事,打混摸魚照樣會被FIRE掉的....。
這件事至今雖已數年,仍是件趣談。


2006年7月22日 星期六

[玄怪] 關帝令旗


這個故事是最近親身見證經歷的不可思議神蹟。

某位修友的無形師是關聖帝君。
而這位修友據帝君所言,曾是當時帝君在世時身旁的貼身武將,這些貼身武將共有八位,因輾轉輪迴,在今世有緣再逢,而是與帝君以神人關係相逢。

眾所週知,人在投胎前會喝孟婆湯來遺忘往世之事,所以當帝君再次與我這位修友相逢後,除了指導他修行相關事宜外,並且交代他往世之事,回復他部份記憶,而且也交代一件任務,就是要找尋這八位武將,至於為什麼,並沒多作說明。

故事發生前,含這位修友在內已找尋了六位,每個人都是親身經歷玄異不可思議之事,甚至其中還有一位因為無法接受而發了瘋。

接下來我要說的,就是尋找到這第七位的經過。
前陣子認識某位朋友,先稱她為A小姐好了。
A小姐本身也常經歷許多異事,因此在靈學方面交流才認識了我。
約在2006年7月初時,她突然告訴我一件事,是關係到她另一位朋友的事,這位就是主角,狐小姐。

狐小姐是A小姐常去看診的某中醫診所內的助理。
據她所說,唸國中時某一天晨起,突然雙眼失明,以為是功課壓力太大所致,所以請了假在家休息,隔天左眼回復正常,但是右眼卻從此失明至今。
這事情經過十幾年來,狐小姐跑遍各大醫院作過各種檢查,不管是視神經,腦部超音波,及血管顯微檢查都做過,完全查不出原因。
到最後,台大醫院只好開具『不明原因失明』的病例證明,而因為是不明原因失明,所以狐小姐也無法申請殘障手冊。

西醫總認為有毛病一定是有原因,推測可能是微血管有血瘀壓迫到視神經,因此也叫她吃了兩年多的清瘀藥,但是完全沒有任何作用。
這位狐小姐曾經遇過中醫診所裡某位推拿師,這位推拿師以前曾當過道士,告訴她說這是因果病。
若她願意的話,是可以透過術法幫她找回眼力,但是她也會因此常看到不該看的另一個世界。
狐小姐幾經考量下,決定雖然只有一隻眼睛,但都這麼過了十幾年,所以就不了了之。

話說回我那位修友,在7月14日星期五到我家來作客。
談話間,我提及這位狐小姐的事,這位修友竟然反問我,她右眼是不是插著帝君的令旗?
我一聽也頗感訝異,因為前一晚,才與某位具初階天眼通的學生共同會診過這位狐小姐的狀況,學生也說看到帝君在她右眼插了支令旗。
之後,我才告訴這位修友關於學生所見的事。

這位修友突然告訴我說,
「師兄!我家老闆剛在我肩上搭了一下,還說『少年ㄝ~時候到了自己看著辦啊!』」

原來這位狐小姐就是帝君交代修友要找尋的八位武將之一的後身,後身=經投胎轉世過的身份、肉身。
這位修友是與女友一道來我家裡的,臨時要出去買個東西,我就跑回房間上網查看資料。
豈知A小姐也在線上,就把我拉進MSN裡,我告訴她這位修友說狐小姐應是帝君託他找尋的人之一時,A小姐也感到訝異,而且最巧合的是狐小姐也剛好在線上,於是就拉在一塊兒聊了。

恰巧談起這事時,剛好修友回來了,我趕緊叫他過來,用我的電腦把事情講清楚。
之後修友說,帝君要親自過去一趟,幫狐小姐把令旗拔掉,而且把令旗拔掉後還交代,『三日後見真章!』
遇上這等事,當然我們是懷疑多過於深信,因此大家就討論著等待三天後的結果。

就這麼到了第三天,也就是7月17日星期一的時候,遇見A小姐上線告知,狐小姐打電話給她,說有狀況發生。
原本狐小姐在上星期五時,右眼仍是只見一片黑暗的世界,但是星期一早上卻突然可見光影。
雖然仍是模糊,卻偶爾發生視力正常的狀況,只是很不穩定。

直到星期一晚上,與狐小姐親自確認,她的視力已經開始恢復,甚至眼角還能見到旁邊的影像。
為了慎重起見,一再確認,在星期五帝君處理之前,確實她的右眼是只能見到黑暗一片。
經過處理後,且如帝君所交代的三天後,突然見到了光!

由於狐小姐本身家庭裡所信奉的是基督教,我們也滿擔心她是否無法接受。
但帝君似乎在她掌心顯化了無形的令旨一類的東西讓她親見,並且交代找到她只是任務而已,既然找到這任務也就結束,並不需要改變原來的宗教信仰,而且也不打擾她往後的人生,一切機緣,則待後續再說了。

這整個過程,我們幾位親眼見證的人都覺得很驚異,若非是神蹟,又該做何解釋呢?
所以我們也更深信,凡事冥冥之中自有天定,機緣早已巧安排。

2006年7月3日 星期一

[玄怪] 黑令

曾處理過一件很不尋常的黑令事件,那是一位女士婚姻感情不順問題。
四十幾歲了,經歷數次婚姻尚未安定。

查到那位女士婚姻感情不順,原因是有位帶黑令的跟著。
經溝通後才知道,那女士前世是男人,持黑令的是他前世戀人。
因為他的薄情害苦她,使她懷著怨恨而死,因此她請令要讓他感情受挫,嘗嘗一世被薄情的滋味。

深入瞭解後才明白,持黑令的雖然怨恨他的薄情,其實還深愛他。
就因深愛才有深恨,也就是『愛之而欲之生,恨之而欲之死』的道理。
就是這種糾葛不斷,才會一直纏成跳脫不出的因果。

到最後經過溝通,讓帶令者明白光是折磨對方是解決不了事的,而自己被薄情所傷之事也早已是過往塵事,更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如此冤冤相報,其實也只是希望他在今生能改變,懂得珍惜,因此若一再阻礙他的婚姻,使他根本沒機會愛上誰以及被誰愛上,若連相愛機會都沒有要他怎學會珍惜?

那位怨魂一聽,哭得好淒慘!
後來我問她,如此相報下去,彼此都不得解脫,若她願意,讓我幫她誦經咒開智化怨如何?

她同意了,所以我誦念了經咒迴向給她,並請使者帶領她回地府繳令,這事就這樣結束。

回頭來看當事者,本身有沒改變還是得看她自己。
累世宿習若未去盡,今生孤獨,來世也難逃鰥寡。
而且那位當事者是我某朋友的親戚,算是姑媽吧,所以也只能不了了之,沒繼續追究後續。

所以說若遇到持黑旗令討債的冤親債主,不見得都是得討命的,而是得瞭解持令者的訴求是什麼。
事實上,能申請到黑令表示真有很大冤屈,所以天地憐憫,容許他合法討債,才核發黑令旗。
我們不但不能阻止帶黑令者討債,而且能閃還得盡量閃,以免誤違因果律例。
根據以往經驗,若是處理到帶黑旗令討債的,怨魂會先來打招呼要求別阻擾復仇。

輪迴一事本來就是看誰先放手才能結束這無止盡的折磨,如果無法看透各種糾葛的根本原因就在於自己內心放不開,一直不斷的輪迴奔苦就會成為無止盡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