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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現實與虛幻的分野,躍成玄靈裡的泡沫。
隔離了人世間所產生的距離感,恰似透過玻璃櫥窗來看著所有一切。
我只是一個努力成為平凡的人,並樂於享受有限的生命。
『生命的存在並不拘泥於特定的形式。』 風,如是說。
撕裂後的靈魂歸處,不是唯一的選擇,而那,也不只會是吞沒在黑暗裡的深淵。

2006年8月9日 星期三

[交流] 略談因果


『因果』二字,常被泛而誤用之。

先談談較常被誤用的部份。
好比知名的某通靈者所提之因果論,如親子與夫妻不合狀況皆以前世因今生果來解說,並勸人要逆承順受,這是不恰當的。

因未必只是前世種,果未必只能今生嘗。
從來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單獨的出現在這世間,所以最初的糾葛即是來自於親生父母與自身之間的親子關係。

及至成長後,隨著各種際遇所交集的人越來越多,各種因緣纏繞更錯綜複雜,每段深淺之緣間的因與果有些在現世了結,有些則在來世續緣。



諸佛菩薩何以言『不昧因果』,而非『不落因果』,就在於諸佛菩薩深知因果之律無可違逆,所以即便是與眾生結緣之間過程裡所種任何因將在日後緣熟成果,也坦然承受。

在東方生命哲學理論觀裡,認為肉體生命只是其中一個環節,並不是全部。
所以因果的觀念便貫通了往世、今世、來世而成為『三世』的理論觀點。


但是加入了三世觀以後的因果理論,卻在各種似是而非的解釋下產生混淆,倒因為果或倒果為因。
好比說,前幾年發生的逆子夥同損友們殺害父母意圖提前繼承財產一事,真的是前世因果嗎?
事實上,那位兇嫌是家中獨子,自小受父母寵溺非常,予取予求,因此並未經由教育而培養出正確的是非與價值觀,這才是因。
而兇手殺害父母,是果亦是因,其中逆上為果(父母過於寵逆獨子為因),殺生為另因,除了應受法律制裁外,陰律裡另有懲處。

再提及許多夫妻不合問題,真的是孽緣因果嗎?
將問題推諉於前世因果是種不負責任的態度。
人與人之間的經營是種藝術,越親蜜的人際關係越是敏感,很容易因密切相處間的小磨擦處理不好而衍生出大問題出來。
若未從自身日常的言行態度來反省,就推說是因果與欠債,根本是種逃避與藉口。
逆承順受並不是正確的,應當在檢討思慮問題根源後採取正確的應對處理態度才是。

誠如在『天兵文』裡提及的,什麼是冤親債主?

會讓自己不由自主內心牽掛,就算對方多麼無情對待,還是愛得要死要活,不論如何被欺負虐待,還是肯為對方跳火山的那個人就是債主。
而那關心自己,卻老被自己忤逆得老淚縱橫,暗自心傷的父母,他們的冤親就是自己!

上天安排的緣份牽繫,如何經營成善緣或孽緣的決定權都是在於自己。
若凡事只能以宿命論或錯誤的因果觀來論之,生命就會失去價值。

也因此,任何緣繫該如何以理論之行之,而不是以人論之行之,才是正確的方向。
唯有真正的務盡了人事,才有資格靜待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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